绿色建筑倡导建筑造型简约,为片面追求美观而以较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,不符合绿色建筑的基本理念。在设计中应控制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应用。 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,有如下几种常见情况: 1 、不具备遮阳、导光、导风、载物、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、格栅和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。 ![]() 图一 住宅楼上无作用的构架 ![]() 图二 公共建筑上的无用飘板 2 、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、球、曲面等异型构件。 ![]() 图三 无作用的顶塔 ![]() 图四 住宅楼屋顶的无用锥顶! ![]() 图五 闲而无用的屋面球 ![]() 图六 超高的女儿墙 如采用了纯装饰性构件,应对期造价占单栋建筑总造价的比例进行控制:居住建筑的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 建筑总造价的2%,公共建筑的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5‰。 |